第一百九十二章 罗柏的春天_权游之龙裔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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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罗柏的春天

  或许是有心动的女孩在旁,罗柏·史塔克平时谨慎作风被丢到一边,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就决定管这个闲事。

  “你们两家的事情全大陆都知道,但五个打一个,没有任何荣誉可言。”

  罗柏站到小广场上挡在布雷肯身前,梅拉走过来想把双剑递给他,罗柏一挥手拒绝了。

  “你是谁?”布来伍德看到罗柏穿着一身精良的黑色锁甲,没有出言不逊。

  罗柏赤手空拳摆出格斗姿势:“一个看不惯五打一的人!”

  盔甲上没有任何家族徽记,布来伍德家族的老二卢卡斯还是从项链和那张帅脸认出了罗柏,悄悄对身旁的哥哥耳语:“他是北境临冬城公爵的继承人,被叫做‘黑水河情敌’的罗柏·史塔克!”

  这名号不是战场上得来的,而是君临城未婚贵族男青年取的!

  他的母亲凯特琳之前带着罗柏四处参加宴会,不少女孩对罗柏抛出橄榄枝,罗柏仅回以礼貌的问候,女孩们反而更上心,为他争风吃醋惹出了不少事情。上了年纪的人听到“黑水河情敌”这名号只作为笑谈,但在年轻人中流传甚广,罗柏在王领地区被未婚男青年视为共同的敌人。

  “罗柏·史塔克爵士,布来伍德家族的骑士对任何人都以礼相敬,除了布雷肯家!”老大布林登高声说道,即是说给罗柏也是说给四周看热闹的人听。

  “对你我们不会动手,我们走。”说完招呼几个弟弟和手下离开这里。

  “切~~”

  “又没好戏看了。”

  围观群众都不嫌事大,这架打不起来,渐渐散去。

  倒在地上的亨德利·布雷肯见罗柏向自己方向走过来,一脸感激地看着对方,以为罗柏要伸手扶他起来,便主动向罗柏伸右手,可罗柏在他面前转了个身直接走到一个粉女孩面前,亨德利只能一脸尴尬地把手又放下。

  家族的三个骑士跑过来,装作没看到赶紧扶他起来。

  “非常感谢罗柏爵士!”

  罗柏背对着他正和女孩说着话,完全没注意他说的话。

  “哎,我们先找个地方洗洗。”亨德利无奈,带着三个骑士往河边走去。

  “我是来自临冬城的罗柏·史塔克,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仙女岛的萨兰·法曼。”

  “今天天气很好。”

  “是啊。”

  “今天太阳很大。”

  “是啊。”

  “这个罗柏长得还行,就是脑子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

  看着两人尴尬地一问一答,跟着萨兰·法曼一起的几个女孩在一旁窃窃私语。

  “萨兰的脑子也出问题了!”

  “罗柏!你是想追求她吗?”艾丽亚抱着两条小狼崽走到两人面前。

  一男一女瞬间面红耳赤,萨兰·法曼看到艾丽亚怀里两个毛茸茸的东西,开始转移话题:“好可爱的小狗,我能摸摸他们吗?”

  “可以!”罗柏立马答应。

  “这是冰原狼!现在它们已经长牙了会咬陌生人,长大后能轻易咬死一匹马。”艾丽亚解释道。

  罗柏一把从她怀里抱起自己的小狼崽灰风,笑着递到萨兰·法曼怀里:“它不咬人。”

  萨兰·法曼抱着小狼抚摸着,和罗柏一起有说有笑地走向比武大会看台。

  “傻子罗柏!傻子罗柏!”

  艾丽亚跟着两人身后小声地念着。

  “北境的继承人罗柏·史塔克,也不过是个精虫上脑之辈!”

  拉姆斯·雪诺听到这句话,转头看着旁边一个脏兮兮的瘦子。

  他自己就是个出色的猎人,和罗柏一路周旋,已经摸清了罗柏的追踪方式,每次都是趟河渡水,要么就是把自己弄得一身臭味。又通过自己一张巧嘴,已经从最低贱铲猪屎的工作,晋升成了给贵族厨房送肉,现在是一名正式的猪倌,人称猪肉老。

  拉姆斯来到这里时冲突已经结束,他看到了罗柏和一个粉衣女孩一起离开的背影,赶紧跑到一旁,把手里的猪肉放到桌子上,用油脂和血污往身上抹,抹到一半就听到了嘲讽的话语。

  “学士大人,您认识罗柏·史塔克?”

  小指头贝里席轻蔑地看着身旁脏兮兮的猪倌,即使对方满脸堆笑,他也觉得这种人不配与自己为伍,没有回答拉姆斯的话。

  “罗柏·史塔克可不是精虫上脑,他是维特·拜拉席恩的弟子,肯定能用魔法克制自己的欲望。他是看上了那位贵族姑娘,接下来肯定会让家里人去提亲。”

  小指头一听猪倌还能分析出这些,来了点兴趣,抬起头高傲地说道:

  “魔法来源于天赋,而智慧才是武器,罗柏还年轻了点。”

  “学士大人说的太对了!”拉姆斯恭维道。

  “他不是学士,只是帮忙打杂的,你们要聊到一边去,别挡着其他人。”旁边学城的人听到了两人的谈话,感觉有损学城的名声,便道破了小指头的身份。

  “只要有知识,在哪里都可以获得财富和名望。”小指头也不尴尬,走到一边。

  拉姆斯想到对方话语间对罗柏有厌恶,觉得可以利用一番,便跟着上去接着搭话。

  一个猪肉老,一个鞋都破了的乞丐,两个脏兮兮的人在这里高谈阔论,旁边的人都绕着他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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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开!让开!”

  一队骑士从奔流城方向过来,开路的几名骑士全副武装,套着全装马铠的战马粗暴地呵斥着开路,接着一大群骑士簇拥着一位穿着华丽铠甲的少年骑马过来。

  小广场人群拥挤,大多是平民,被骑士们推搡开,引起了一阵慌乱。

  拉姆斯问小指头:“这些人是谁?敢在奔流城外这么嚣张?”

  小指头看到队伍打出的旗帜:“绿底白色缎带上一枝绿箭,西境萨斯菲尔德家族,队伍中间的少年就是“幸运的”多尼·萨斯菲尔德,西境和萨斯菲尔德双料继承人!”

  在君临城混迹多年,虽然没有到达高位,但小指头也有自己几次机会进入红堡,当年王子的长相他可是牢牢地记在心里,乔佛里·拜拉席恩!假死换了个名字还敢这么张狂。小指头陷入了沉思,打算好好利用一番这个消息。

  拉姆斯从小以私生子身份长大,深知底层贵族那一套龌龊事情,想要摆脱逃犯的生活过上好日子,就必须先找个好的贵族攀附。这种嚣张跋扈的纨绔子弟正是最好的下手目标。

  “感谢学士大人解惑,我还得去送猪肉,下次再见。”拉姆斯笑着,依旧称小指头为学士。

  “年轻人,多努力,总有一天你也能成为贵族!”小指头给他树立了一个人生目标。

  两人都是逃犯,各自小心地避开了关于名字的话题。

  拉姆斯转身离开小广场,脸上立刻没了笑容:“连双鞋都买不起,还在这里高谈阔论,还真以为自己是个大贵族。自以为是,盲目自大之人!这种垃圾永远翻不了身!”

  看到拉姆斯抱着猪肉往多尼·萨菲尔德的方向走去,小指头轻蔑一笑:“想攀附权贵,这点小聪明,早晚变成别人的棋子,说不定命都给丢掉,还是我的来莎·徒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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