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友好的交谈_怪物的我被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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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友好的交谈

  嗒嗒嗒的脚步声从楼梯口传来,让忙着数钱的老板皱起眉头。

  在看到信使后,他放下手中数了一半的钞票。

  拿起砍刀呵斥道:“你是给脸不要脸是吧!”

  说着他便朝着朝楼梯口走去,打算给信使一点教训。

  但刚走没两步,就瞄见信使的手中黑黝黝的消音手枪,顿时老板的瞳孔一阵紧缩。

  讹你两万块钱你就要杀人灭口?咱俩到底谁是警察谁是黑道?

  虽然他是靠着拜山头站稳脚跟的不入流角色,但敢在九华外城开纹身店,怎么说也有几分胆色。

  看到信使手中的手枪后,老板并没有吓得丢掉砍刀举起双手敬礼。

  而是随手从桌子上抄起一个玻璃杯,砸向信使面门。

  在用玻璃杯分散他的注意力的同时,老板本人则是面带厉色的提着砍刀冲了上去。

  俗话说的好,七步之外枪快。

  七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你说刀快?

  凡是撇开个人神经反应速度谈哪个更快的,都是在耍流氓。

  信使啪啪两枪,一枪打碎了玻璃杯,另一枪打在老板大腿上。

  老板一个踉跄趴在信使面前,抱着大腿发出凄厉的惨叫。

  信使所使用的子弹是橡胶弹,但别以为橡胶弹就打不死人,这么近的距离,如果打在脑袋上和铅弹头没什么区别,都得嗝屁。

  正常的子弹打在非致命部位,修养一阵子后,最多留下一个枪眼,不怎么影响日后活动。

  而橡胶弹近距离打在身上,很有可能留下半永久性创伤,例如一大片淤青。

  这一枪下去,老板的腿就算没骨折也得在床上躺两个多月。

  信使没有理会趴在地上惨叫的老板,他先把砍刀扔到地下室的角落,然后又来到沙发边上,把钞票收拾好。

  原本守在楼梯口的金平安,在听到地下室的惨叫后急忙冲了下来。

  信使一边用柜子里翻出来的麻绳绑住老板,一边问道:“你不去堵门,跑下来干什么?”

  金平安悻悻一笑:“我这不是听见惨叫所以才下来看看……”

  砰砰砰!

  “老板?我刚刚好像听到有人在叫唤,没事吧!”

  楼梯口传来学徒微弱的呼喊声。

  信使拿起枪指着老板的脑袋,朝他使了一个‘你知道该怎么说’的眼神。

  不过疼痛并没有使他恐惧,反而激发了他的凶性。

  老板恶狠狠的瞪着信使,牙齿咬得嘎吱响。

  信使见状,重新打开手枪保险,把枪口换了个方向,指着他下面的另外一个头。

  “没事!忙你的!”

  老板扯着嗓子大叫,大腿的疼痛,让他的声音里带上一丝颤音。

  “你说啥?”

  地下室的隔音做的很不错,上面扯着嗓子大喊传到下面的声音,也就课堂上说悄悄话的水准,不仔细听根本听不清楚。

  “没事!忙你的去!”

  老板又把话重复了一遍。

  说完这句话,上面就没了动静。

  被绑在椅子上的老板强忍着疼痛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合法持枪的赏金猎人,你可以叫我信使。”

  信使收起手枪,并捡起落在地上的弹壳。

  “信使?”

  老板疼的五官几乎要缩成一团,但还是咬着牙努力寻找着相关的记忆。

  可是怎么想没想到千花市什么时候多了这号人物。

  “我从内华来的。”

  信使貌似看出了他在想什么,主动解释了一句,当然,这句话也有恐吓的意思。

  果不其然,老板在听到内华两个字时,露出惊恐的神情。

  有持枪许可证的赏金猎人,没一个简单的。

  而且在内华市,想要办下持枪许可证,至少要协助警方抓捕三十名穷凶极恶的罪犯,并在行动过程中有突出贡献。

  这还是内华市明面上摆出来的条件之一。

  作为闻名全球的罪恶之都。

  仅仅是一小部分从内华逃难到千花市的罪犯,就能搞出一个九华外城,那些坟头长草的真大佬都是什么级别可想而知。

  对比之下,跟那些真大佬作对的持枪赏金猎人,更不可能是简单货色。

  枪炮无眼,在枪战每一天的内华抓捕三十名罪犯还能毫发无伤的人,完全可以称作在世战神。

  所以能在内华市当持枪赏金猎人的,没一个是善茬。

  尤其是信使这种没有缺胳膊少腿的赏金猎人,更是狠角色中的狠角色。

  信使将速写摆到老板的脸上问道:“再给你一次机会,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见过!见过!他来我店里纹过纹身!”

  老板连忙回答道。

  信使轻轻点点头,然后用手握住他的左手小拇指。

  老板的心底顿时生出一股寒意。

  “你认识他吗?”信使很随意的问道。

  “不认识……啊!啊!啊!”

  嘎巴一声,老板的小拇指直接被信使掰断。

  “我真的不认识他!”

  老板疼的眼泪都流了出来,不是他怂包,这是人的本能反应。

  “下一个问题,说说任何有关他的信息,直到我满意为止。”

  信使还是那副淡漠的表情,他松开小拇指,再度握上了老板的无名指。

  “两个月前火哥带着他过来纹身,就是他让我在胳膊上纹了只鬼脸天蛾!”

  老板生怕说慢了信使又把他无名指也给掰了,语速急促:“我不是认识他,但火哥肯定认识!就是火哥带着他过来的!”

  说完,他带着哀求的目光看向信使。

  信使点点头嗯了一声,然后随手掰断了他的无名指。

  “唔啊啊啊!!!”

  老板紧咬牙关,强行把惨叫咽了回去。

  站在一旁观摩的金平安,下意识的后退半步。

  他跟着警方见过不少死状惨烈的尸体,掰手指这种手段不算什么,信使那张平静的脸才是他害怕的源头。

  哪怕金平安知道这个老板不是什么好人,但他看向信使时还是会感到一丝害怕。

  这种对别人施加酷刑,就像吃饭喝水一样习以为常的人,才是最让人恐惧的。

  金平安这才发现,信使有可能和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一直把信使当做为探究真相不惜一切代价的殉道者,当做可以托付后事的同伴。

  现在,他终于想起一件事。

  那就是信使除了是自己的同伴外,还是一名赏金猎人。

  一名在内华市有持枪证的赏金猎人。

  他可能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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