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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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

  在谢安国的期待眼神中。

  秦牧接着说道∶“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真的破裂的话,第一个方案,就是自行草拟协议,双方自行商议分配比例,进行财产切割。”

  按照婚姻法。

  夫妻双方的财产,可以由两人自己决定。

  在离婚的时候。

  自愿签订离婚协议,在其中注明财产分配的比例。

  这种协议一经签字,便具备法律效力。

  不能事后反悔。

  这也是有许多男人离婚,选择净身出户的原因。

  其中一方可以自愿放弃对财产的所有权。

  视作将财产赠与对方。

  “这个……”

  谢安国听后,却皱起眉头。

  摇了摇头。

  又问道:“第二个方案呢?”

  这个方案他也考虑过。

  想要私下找到罗思雨,双方协议,好聚好散。

  可是……

  罗思雨现在沉迷成功学,每天做梦都是发财暴富。

  利用他给的钱,不断搞投资。

  显然。

  她正是缺钱的时候,必然会要求平均分配财产。

  而这个方案。

  他是不可能接受的。

  “第二个方案,就是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财产分割。“

  秦牧看着谢安国,一眼就看穿了谢安国的想法。

  这些财产……

  可以说都是谢安国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

  除非是疯了。

  不然没人愿意和另一个才结婚几年的对象平分。

  “而届时,法院将按照婚姻法,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顿了顿。

  秦牧接着将法院判决的原则讲述了一遍。

  婚姻法中,重点保护的就是女方的权益。

  毕竟……

  女方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弱势的一方。

  经济能力也偏薄弱。

  法条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有所倾向。

  而关于共同财产……

  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等。

  听谢安国的描述,他们结婚几年了。

  在这几年间。

  谢安国所赚取的财产、工资、分红等,都有罗思雨的一半。

  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应当均等分割。

  若是有子女的话,可能女方还要多分配一些。

  “咳咳,子女这个倒没有。”

  谢安国听后。

  却是老脸一红,忍不住说了一嘴。

  他倒是想。

  但岁数越来越大,很多次都有些力不从心。

  一直没生下子嗣。

  随后。

  他看着秦牧,又忍不住问道:“那第三个方案呢?”

  罗思雨的事情……

  让他意识到必须要离了。

  当初他贪图对方的年轻漂亮,才选择和她结婚。

  可谁曾想……

  罗思雨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反而还是败家型的。

  再处下去……

  他辛苦打拼了半辈子的家产,迟早要完。

  “第三个方案……就是你们能找到她的过错证据了。“

  秦牧想了想,说出了第三个比较合适,但却更加复杂的方案。

  法院处理离婚诉讼的时候。

  将在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判决。

  在一年前颁布的《民法典》中,增设了一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彩继续

  这个制度……

  主要就是为了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事实上。

  在民法典更新之前,婚内出现重大过错而导致离婚的比比皆是。

  比如说出轨。

  但……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双方依旧是平等均分财产。

  无论是男方出轨,或者是女方出轨,并不影响财产的分割。

  照样是均分财产。

  而在新民法典更新后,便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这项制度……

  指的是∶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

  无过错方都可以请求过错方进行赔偿,且在财产分割中,享受更高比例。

  “还有这个制度?“

  谢安国听到秦牧讲述的这个制度,露出了些许惊讶之色。

  一直以来。

  他都在等罗思雨回头是岸。

  毕竟分割财产,他要吃很大的亏。

  以他对法律的了解……

  就算是一方出轨,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依旧要均分。

  没想到《民法典》居然增设了这么人性化的法条

  一方有过错……

  将少分财产,甚至面临赔偿

  而罗思雨在婚内期间。

  一直在动用他名下的财产,进行投资,还屡教不改。

  现在甚至想要卖他的房子。

  很显然。

  勉强可以算作是出现了重大过错,而导致的夫妻关系不和。

  “我明白了。”

  听完秦牧深入浅出讲述的三个方案后,谢安国神情复杂的点了点头。

  这是他第一次和秦牧接触。

  以前都是通过晋城的传闻或者新闻,才了解到的秦牧。

  可仅仅是这短短几分钟……

  他便体会到了秦牧在法律研究上的造诣。

  不仅仅是刑法。

  民法和婚姻法,秦牧都研究的十分透彻。

  信手拈来。

  比起晋城那些顶级的民事诉讼律师事务所也不遑多让。

  而在一旁。

  全程旁听的万中元的表情,则显得有些震惊。

  和谢安国不同。

  他最直观的感受……

  就是秦牧太懂离婚了。

  在财产分割这块,都研究的这么透澈。

  他甚至觉得……

  秦牧以后结婚的对象,要倒八辈子血霉了。

  一旦得罪了秦牧,就算没过错估计也要净身出户了。

  “对了,那个……聂大师怎么样了?“

  正在此时。

  咨询完离婚问题的谢安国忽然开口,又问了一个问题。

  万中元见状。

  也收敛了思绪,看向了秦牧

  “我今天去听了一节课,结果看到……”

  秦牧没有隐瞒,将他之前在会场的事情说了一遍。

  聂云枭以及其背后的团队,都十分狡猾谨慎。

  处事滴水不漏。

  他目前还没有找到比较直接有效的方法。

  “换车?”

  而他刚说到课程里,聂云枭忽悠的换车方案后。

  谢安国突然瞪大了眼睛。

  面色潮红。

  气得浑身发颤。

  喃喃道:“我就说那个败家娘们怎么突然跟我说要换个一两千万的豪车,敢情真是这个大师忽悠的!”

  隐约间。

  他的呼吸再次变得急促起来。

  身体颤抖幅度越来越剧烈。

  一旁的万中元见此情景,连忙拿出了一瓶速效救心丸。

  给他喂了下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彩继续

  数分钟后。

  谢安国的身体状况,才稳定了一些。

  随后。

  万中元才叹了口气,对满是惊讶的秦牧解释道:“是这样的,老院长心脏承受能力有点弱,小秦,你继续说。”

  秦牧:“……”

  他打量了一番坐在沙发上的谢安国。

  发现谢安国的气色有些衰弱。

  但吃完速效救心丸之后,总体情况算是平稳了下来。

  但……

  他却不敢再说下去了。

  这个聂云枭的课程,几乎全是忽悠的。

  现场的那些人,都快被忽悠瘸了。

  除了他之外。

  也就只有少数一些人,忍住了,没被忽悠的去找销售签订协议换车。

  其实。

  以他的观察,这些人之所以能抗住忽悠,主要还是因为贫穷限制了他们。

  他们虽然也渴望成功,但确实是真的没钱。

  翻遍浑身上下。

  也整不出一辆车的钱来。

  避免了此次上当受骗。

  “后面的也没什么,无非是一些营销套路,从所谓的学员身上薅羊毛。“

  秦牧干咳了一声,将下午的课程一笔带过。

  生怕再次把谢安国给刺激到了。

  “这个大师……真是越来越过分了。”

  谢安国紧咬着牙,恨恨的说道∶“偏偏这些被骗的人,还一个个的执迷不悟,谁劝也不听。”

  他的老婆,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甚至……

  还反过来忽悠他,让他也去听课。

  让这些被骗的人意识到他们被骗了,比骗他们还要难。

  “这是典型的心理认知偏差,也是老话说的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秦牧点了点头。

  也是颇为无奈。

  那么多的学员,几乎都被忽悠洗脑了。

  事实上。

  聂云枭宣传的所谓成功学,只是低级的不能再低级的骗术了。

  他课程上讲解的那些东西,完全没什么营养。

  但却偏偏能骗到这么多的人,引得他们趋之若鹜。

  不得不说。

  实在是太离谱了。

  而在现实生活中,那些骗子的骗术却更加低级。

  可上当受骗的人,却如同过江之鲫。

  其中还不乏大学生、研究生。

  骗子都感慨人手不够了。

  有的人……

  警察都上门提醒了,告诉他对方是骗子,可依旧不相信。

  “我之前报警了,可连州那边警方说没什么证据,不足以立案。”

  谢安国皱了皱眉头,把他之前报警的事情说了一遍。

  前些日子。

  在秦牧打国外官司的时候,他们就去了一趟连州。

  听了这个成功学大师的讲座。

  当时这个大师讲解古今中外各种名人,将观音称之为姐姐,将科比的姓氏称之为科,霍金称之为霍家人的骄傲。

  总而言之。

  文化水平极其低下,他们都听不下去了。

  可台下那些学员们却是一个个跟打了鸡血一样,嗷嗷乱叫。

  仿佛真的学到了什么。

  看完之后。

  他们离开会场,第一时间就选择了报警。

  警察上门。

  简单调查后,回复了他“不满足立案条件“,便匆匆收队了。

  “你们……当时报警用的什么原因?“

  秦牧眨了眨眼睛,忍不住问道。

  谢安国和万中元对视了一眼。

  才开口说道:“我好像直接说的是……有人搞传销,搞诈骗。”

  “结果警察找了几个学员询问(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彩继续

  没人承认是传销和诈骗。”

  “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当时。

  民警跟他们说,虽然讲课水平不行,但却只属于商业行为。

  不能定性为诈骗。

  还说对方就算一节课收费一百万,也是双方价情我愿的行为。

  这是不构成诈骗的。

  没满足三级传播,同样也不构成传销。

  总而言之。

  不满足立案条件,他们也不能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这个报案肯定是行不通的。“

  秦牧听后,神情凝重的说道∶“传销和诈骗这两个罪名的立案条件……”

  随后。

  他将这两个罪的立案条件分析了一遍。

  有时候。

  报案也需要讲究技巧,以及证据。

  想要案件得到受理,就需要满足立案条件,且具备相关证据。

  “那岂不是拿他们没办法了?”

  万中元听完秦牧的分析,有些不甘心。

  秦牧微微一笑。

  没再说什么。

  而是让两人耐心等待。

  要对付这种人……

  必须要用非常法。

  寻常的方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最好是能一次性搜集到他们的犯罪证据,然后交给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进行立案。

  只要能立案……

  所有问题都能查出来。

  ……

  次日。

  一大早。

  秦牧便向万中元请了个假,没去养老院。

  而是开车前往了连州。

  打算再听几堂课。

  顺便看看能否打入内部,搜集一波证据。

  只是……

  在连州某会场之外。

  秦牧发现……

  自己凭借邀请函,居然被拦住了。

  ”抱歉,我们保安队长说了,你这个长相的,禁止入内。”

  这个四十来岁的保安十分恪尽职守,拦在了秦牧面前。

  哪怕他有邀请函,也不放他进去。

  “我……这个长相的?”

  秦牧嘴角抽了抽,有些无语。

  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

  自己交了钱。

  搞到了邀请函,最后居然败在了脸上。

  无论他怎么说。

  这个保安都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说什么也不让他进去。

  “你是叫秦牧是吧保安队长说了,谁都可以进,就你不行”

  无奈之下。

  秦牧只能悻悻而回。

  其实。

  对于这种禁止他进入会场的行为,他是可以进行举报的。

  会场属于公众场所。

  虽然被临时租用了,但他符合各项条件,也买了邀请函。

  禁止他入内,构成了名誉和人格上的侮辱。

  属于明显的侵权行为。

  但……

  他要是这么报警了,估计会打草惊蛇。

  对方一收敛,他想要搜集证据就更难了。

  “这个聂云枭也太谨慎了,看来……我自己是进不去了。“

  秦牧叹了口气,再次感到了这个案件的棘手之处。

  难怪……

  这次系统任务完成,可能会触发史诗级奖励。

  光是难度,就不是一般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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